关于申报2021年度换电站建设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0-13
新闻来源: 重庆市车船清洁能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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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换电站建设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经信汽车2021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关于申报2021年度换电站建设补贴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11号)要求,现就申报2021换电站建设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

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投资建设单位(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备案证标明项目法人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换电站申报主体在重庆市范围内年度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换电站应不少于(含)15单站实际配备的换电备用电池数始终不低于标准配备电池数的20%

(二)符合《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渝发改能源〔20171264号)相关要求

(三)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监测平台并按要求实时上传有关数据

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2021年进行1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8:00。

(二)申报主体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包括申报材料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档,所有加盖公章纸质材料的PDF扫描件,一式两份)刻盘后一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廖艺;联系电话:63897957;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三)行政服务大厅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统一、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书面通知退回或要求申报主体修改完善。

四、补贴标准

换电站建设补贴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或变压器额定输出功率(取二者中的较小值)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其他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配合信息核查、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换电站获得补贴后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罚措施。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重庆市换电站建设补贴申请书(模板)

           3.企业承诺书(模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一、重庆市换电站建设补贴申请书;

二、企业承诺书;

三、换电站投资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换电站建设项目备案证复印件;

五、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建设和运营三方共同出具,如业主、建设和运营三方中两方或三方为同一单位,则需在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

六、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监测平台的证明材料;

七、变压器及换电设备的产品参数证明文件(额定输出功率、装机容量等);

八、证明换电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检验检测或认证等资料;

九、换电站运营管理和应急保障制度;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2

 

重庆市换电站建设补贴申请书(模板)

 

 

 

 

 

 

企业名称:                           (盖公章)

 

申报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全称)


企业类型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务


邮箱


 


 

二、   重庆市换电站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     年第   季度)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场站名称

建设地点

换电站类型

变压器容量

装机容量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模块数()

总功率(kW





























   

/





注:充电设施类型填写公用/非公用换电设施。


附件3

 

企业承诺书(模板)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11号)中关于换电站建设补贴申报要求,我司承诺如下:

1.自愿参加换电站建设补贴资金申报,保证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属实。

2.自愿无条件接入重庆市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监测平台并进行实时数据交换,保证向平台提供的所有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3.本次申请的换电站均未获得过建设补贴,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

4.本次申请的换电站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5.本次申请的换电站将保证自审核结果公示期结束日起运营时间不少于2年。

6.在本市具有8名以上电动汽车换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其中持有国家认可电工证的不少于4人)。

7.如违反规定,自愿退回本次建设补贴并不再申报后续所有年度的换电站建设补贴。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